1、宝盈聚享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份额发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11月14日证监许可〔2018〕1849号文准予募集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2、本基金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本基金的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机构投资者、发起式资金提供方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可达到或者超过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6、本基金募集期为2019年5月6日至2019年5月31日(具体办理业务时间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咨询),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募集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销售的实际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调整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7、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目前本基金直销机构网点指本公司直销柜台。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减或变更基金销售机构,并另行公告。
8、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1000万份,最低募集金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本基金首次募集不设规模上限。
9、投资者在首次认购本基金时,需按基金份额发售机构的规定,提出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和销售机构交易账户的申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者只能开立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已经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免予申请开立基金账户。
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本基金的资金来源合法并符合现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定。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方面的障碍。投资者办理开户及认购所需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如已过有效期,请及时办理相关更新手续,以免影响认购。
10、本基金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认购费),不设交易级差,具体认购金额以各家销售机构公告为准;本基金直销网点最低认购金额为10元。
11、当日(T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请,投资人通常应在T+2日到网点查询认购申请的受理结果。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12、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9年4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的《宝盈聚享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基金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
www.byfunds.com)。
14、投资人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00)或各销售机构咨询电话了解认购事宜。
15、风险揭示
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属于中低风险/收益的产品,预期风险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债券收益率曲线变动风险、管理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风险、人员流失风险、本基金特有的投资风险等等。
本基金特有的投资风险主要包括:(1)债券投资风险。(2)定期开放机制风险,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基金,每3个月开放一次申购和赎回,投资人需在开放期提出申购赎回申请,在非开放期间将无法按照基金份额净值进行申购和赎回。本基金每个开放期的起始日和终止日所对应的日历日期可能存在差异,投资人需关注本基金的相关公告,避免因错过开放期而无法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定期开放期间大额赎回引发的流动性风险。(3)发起式基金终止基金合同的风险。(4)基金合同提前终止的风险。(5)允许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的风险,主要表现为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可能引发基金份额净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巨额赎回风险等。(6)流动性风险。(7)本基金可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发行主体的企业管理体制和治理结构弱于普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对滞后,市场流动性相对不足,需要重点关注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8)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9)杠杆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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